附件2
2024年东营市教育局局属部分学校
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应聘?
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均可应聘。
2.如何理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于2024年7月31日前无法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应聘。
其他形式在校学习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其他形式在校学习的应聘人员情况进行鉴别。如应聘人员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或取消聘用。
3.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哪些岗位,需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须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4年5月23日以前取得。
岗位其它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采取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作出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证书的承诺,未如期取得,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5.岗位计划一览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如何理解?
岗位计划一览表中所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招聘岗位在大学本科、研究生2个教育层次分别明确了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符合一个教育层次的专业要求即可应聘该岗位,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须符合要求。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依据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和国(境)外留学学历学位及相应专业应聘。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6.本次招聘中的有效身份证件指的是什么?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请考生妥善保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考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
7.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应注意什么?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报考岗位的要求。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未在“备注栏”中注明的,视同不符合相应条件。其中,岗位其它条件要求相关证书的,应当注明取得证书的级别、编号和取得时间;暂未取得的,应作出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证书的承诺,未如期取得,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起填写至报名时止,不得间断。
在职人员应聘的,报名前本人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查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集中,届时资格审查速度将有所下降。可能影响资格审查进度。建议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在网速较快的环境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
8.网上报名信息表中的“工作单位”栏如何填写?
现工作单位信息为重要报名信息,应聘人员不得瞒报。工作单位为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如无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信息应与工作经历信息一致。应聘人员无论是正式工作人员,还是非正式工作人员都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工作单位填写劳务派遣单位,并在括号内注明用工单位。尚未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在单位工作,以及未实际在单位工作但挂靠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也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工作经历信息主要通过劳动(聘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劳动报酬等情况确定。现工作单位信息填报是否真实,将在面试资格审查环节与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进行比对。
9.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电子照片必须是清晰的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在上传照片前,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
10.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
1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符合应聘条件,但在应聘过程中,自身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应如何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一旦出现被其他部门单位聘(录)用、被取消学历学位等不具备应聘条件的情形,应聘人员应如实向招聘单位报告情况,并停止报考行为,招聘单位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或拟聘用人选。
12.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信息能否修改?
2024年5月27日16:00前,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其中,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2024年5月27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13.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计划一览表》)。
14.什么是岗位改报?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应聘权利,对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市教育局将组织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次招聘中的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
如果报名人员不参加岗位改报或没有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能改报的,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考务费退费。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或未在规定时间填报、反馈有关信息影响改报的,视为放弃。
15.2024年东营市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能否兼报?
2024年东营市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各岗位不能兼报,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16.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4年7月31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其他人员,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5月23日以前取得)。
(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4)岗位有其他资格证书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
17.考务费减免如何办理?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可享受考务费减免。考务费减免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18.考察时需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吗?
考察是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19.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教育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0.中小学教师类岗位对教师资格证取得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应聘条件,取消应聘资格。
21.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东营市教育局局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