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胜利第十中学2024年教学能手评定
工作方案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一)全校在编教师,且具备以下条件:(后三项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认真学习教育理论,有较强的事业心,有良好的师德,注重教书育人。
2.截至 2024年6月30日,具有实际任课5年以上(含5年)教学实践经验。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师德规范;敬业爱岗,教书育人,勤于进取,求实创新,理念先进,视野开阔。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在市内、乃至全省具有一定影响。工作以来意识形态领域未发生问题,未出现违规违纪现象,且没有抄袭、剽窃、侵犯知识产权、弄虚作假或与事实不相符的学术不端行为;近5年年度(学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近5年主持或参与并完成1项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或主研省规划办、省教科院及以上科研部门教育科研课题并结题;或主研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改革项目并结题。
5.近5年内在省级以上正式发行报刊(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教科研院所、高校或教育社主办)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刊物不少于3500字、报纸不少于2000字)以上,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1篇(字数不少于3500字);或正式出版独立或参与(位次列前三)撰写的教育教学专著1部以上(含1部)。
6.主持、主研(认定位次参照本项二、三之规定)的成果获东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委员会或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山东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二、评定程序
(一)资格审查。对推荐参评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二)材料评审。对参加教学能手评定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参评材料包括 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获得的荣誉证书、业务获奖证书、发表文章和出版物等(综合荣誉证书、省市教科院组织的优质课、公开教学证书不受本期限限制)。
(三)课堂教学考查。对参评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考查。
(四)公示公布。按材料评审和课堂教学考查两项得分合计进行排序,以成绩为主兼顾学科平衡的原则进行终评,通过人选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校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行文公布。公示有异议的,组织复核,并将复核意见反馈给相关人员。
三、材料报送
1.各类证书、发表文章和出版物等材料报送复印件。其中,发表的论文需提交通过“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等主流网络数据库检索的结果打印页,及查重结果(论文查重率不超过25%);著作需提交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网”进行出版物 CIP 查询后的结果打印页面。
2.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24日上午11:00前,博学楼一楼考务室。
东营市胜利第十中学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