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胜利第十中学
2025年“千名英才”选聘(声乐教师岗位)
关于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工作的公告
根据《2025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公告》相关要求,现将东营市胜利第十中学2025年“千名英才”选聘声乐教师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与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5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东营市胜利第十中学(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671号)
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面试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5月17日晚18:00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
(三)资格审查要求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其中,证书、档案类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档案类材料无法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四)面试资格审查应提交的材料
面试资格审查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2025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考生本人报名登记表;
2.考生本人签名的2025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诚信承诺书;
3.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硕士院校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证明);国(境)外硕士毕业生除提供相应硕士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外,尚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提交本人硕士毕业院校的世界大学QS、THE、U.S.News排名前200名的证明材料;
5.国内应届硕士研究生需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所有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硕士毕业院校盖章的所学专业主项为声乐的证明材料;
7.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背面用铅笔或签字笔注明姓名、应聘部门、应聘岗位)
请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带齐所需所有材料,做好面试准备。
三、考核评价(面试)
(一)考核评价(面试)时间
2025年5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8:00
(二)考核评价(面试)地点
东营市胜利第十中学(东营区北二路671号)
(三)考核评价(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及专业技能展示相结合的方式,满分100分,设定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70分。时长共20分钟,其中试讲10分钟,答辩和专业技能展示各5分钟。
(四)考核评价(面试)须知
详见附件2
附件1
东营市胜利第十中学
2025年“千名英才”选聘(声乐教师岗位)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姓名 | 硕士毕业院校 | 硕士专业 |
杨晴 | 兰州大学 | 音乐(声乐方向) |
杜淦荧 | 山东大学 | 音乐(声乐方向) |
卢子非 | 中国音乐学院 | 音乐(声乐方向) |
贾超逸 | 中央民族大学 | 音乐表演(声乐) |
胡平 | 俄罗斯罗斯托夫国立音乐学院 | 声乐艺术 |
附件2
应聘人员面试须知
(一)面试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在2025年5月18日上午8:00前到达东营市胜利第十中学惟美楼参加面试,未到达的视为弃权。
(二)面试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服从统一安排,按照规定程序参加面试。在面试场所要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如自带书籍资料、各类电子物品等)带至面试室,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对于违反面试纪律或严重影响工作秩序者,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
(三)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候考室,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应聘人员进入候考室后,应主动将通讯工具交管理员保管。在准备或面试过程中携带、使用各种通讯工具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无效。
(四)应聘人员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备考室,根据试题要求进行准备,准备用纸由考场统一提供。应聘人员不得携带其他任何资料进入备考室或面试室,带入者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五)面试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室,只准携带用规定纸张誊写的准备用纸。面试开始后,只需向考官说明自己的面试顺序号,不得报出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及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六)面试形式为试讲答辩,应聘人员进行30分钟准备后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总时间不超过20分钟,试讲不超10分钟,专业技能展示不超5分钟,答辩不超5分钟,超时叫停。
(七)所有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在未离开考点前,不得与未面试应聘人员接触,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八)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集中到休息室等候成绩公布。本场次面试全部结束后一并公布成绩,应聘人员签字后统一离开考点。等候期间不准随意离开休息室。